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燒傷 (Burns) 精華筆記

概論與流行病學

  • 燒傷 (Burns) 在成人與兒童都常見;多數面積小,於門診以更換敷料處置。嚴重燒傷需住院,理想於經認證的燒傷中心 (verified burn center) 照護,存活率現已高於百分之九十六。
  • 2016 年美國有 486,000 人因燒傷就醫;自 1990 年代初發生率已下降百分之六十。多數燒傷發生於家中,男性較多。
  • 接受醫療照護者僅百分之五至十需住院;門診追蹤者中有百分之三十最終因疼痛控制或手術入院。門診最常見燙傷 (scald burns),住院則以火焰燒傷 (flame burns) 為主。
  • 大面積燒傷一般分 4 階段處置:初步評估與復甦、傷口清創與生物性封閉、復健與重建。
  • 全球每年 1100 萬人需治療、30 萬人死亡;百分之九十的燒傷死亡發生於低至中等收入國家。

臨床表現(依深度分類)

  • 描述深度有兩套系統可互換:度數 (degrees) 與厚度 (thickness)。
  • 淺層燒傷(一度)(superficial / first-degree):僅侵犯表皮,溫熱、紅斑、疼痛、可壓白、乾燥,無水疱或焦痂 (eschar)。7 至 14 天脫落,自限性,無瘢痕風險。
  • 部分厚度燒傷(二度)(partial-thickness / second-degree):侵犯表皮並穿透至真皮 (dermis),外觀濕潤、滲液、紅斑、極度疼痛、有水疱。分兩類:
    • 淺層部分厚度:可壓白、較痛、紅斑,約 2 週癒合,瘢痕與色素改變風險低;保守處置(更換敷料或異種移植 xenograft)。
    • 深層部分厚度:不可壓白、較不痛、粉紅或蒼白,需超過 3 週癒合,肥厚性瘢痕 (hypertrophic scar) 與色素改變風險高;通常需清創與植皮。
  • 全層燒傷(三度)(full-thickness / third-degree):穿透至皮下組織 (subcutaneous tissue),乾燥、皮革樣、蠟樣、不可壓白、無感覺;焦痂呈棕、白、灰或黑色。需手術切除合併植皮或組織移位 (tissue transposition);攣縮 (contractures) 與肥厚性瘢痕常見。三度燒傷應於最初 3 至 5 天內清創以避免蜂窩性組織炎。
  • 「四度燒傷」指穿透並暴露深部結構(骨、肌肉、肌腱),單獨植皮不足,可能肢體喪失。
  • 廣度以總體表面積 (TBSA) 百分比描述;組織分為凝固區 (zone of coagulation,細胞死亡)、瘀滯區 (zone of stasis)、充血區 (zone of hyperemia)。無客觀深度測量法,臨床醫師依主觀評估。

圖 99-3:背部全層燒傷,依 Jackson 熱傷口理論展示損傷分區(A 充血區、B 瘀滯區、C 凝固區)。

致病機轉

  • 病理生理可由兩範式理解:皮膚器官功能喪失與發炎反應產生。
  • 功能喪失導致:微生物移位引發蜂窩性組織炎、菌血症、敗血症;缺黑色素瘢痕易生鱗狀細胞癌 (squamous cell carcinoma,如 Marjolin 潰瘍);不感性蒸氣流失造成血管內容積耗竭;體溫調節障礙;感覺喪失;攣縮與僅有原生組織百分之八十張力強度的無彈性瘢痕。
  • 發炎反應為雙相性:先是壞死組織釋放介質,後為細菌侵入焦痂建立病灶。大於 20% TBSA 觸發全身性發炎反應(發燒、高動力循環、基礎代謝率增加、肌肉分解),某些病人可持續 1 或 2 年。大於 40% TBSA 細菌負荷過大,不介入則敗血症與死亡迫近。

各類燒傷病因

  • 火焰燒傷 (flame burn):近十年最常見病因,死亡與併發症風險最高。多發生於家中(百分之六十四)。吸入性損傷出現於百分之十七,合併吸入性煙霧者死亡率百分之二十四(無者百分之四)。
  • 燙傷 (scald burn):第二大病因,兒童最常見機轉,超過百分之五十與食物準備或食用有關。接觸性燒傷 (contact burns) 占報告燒傷百分之九,為兒童第三大病因。燙傷發炎反應常大於火焰燒傷。
  • 電燒傷 (electrical burn):占燒傷中心收治百分之四,TBSA 為不可靠的嚴重度指標。決定組織損傷的是電流(安培數)與行進方向:20 mA 可使呼吸肌麻痺,100 mA 可誘發心室顫動。屈肌力量大於伸肌造成「無法放手 (no let-go)」現象。骨骼電阻最大、產熱最多,導致深部肌肉熱損傷與腔室症候群。腔室壓力大於 30 mm Hg 應行筋膜切開術 (fasciotomies)。可致大量肌紅蛋白尿、血栓、白內障;電弧溫度高達 4000°C。雷擊罕見但可致命。
  • 化學燒傷 (chemical burn):占收治略多於百分之三。酸經氫離子結合蛋白致凝固;鹼經皂化致液化性壞死,通常更深更嚴重。會持續進展直到致害物清除。固體/粉末以刷除或撣除(弄濕可能誘發損傷,如氧化鈣、鹼金屬),否則以大量水或生理食鹽水沖洗。不可以互補化學物中和(放熱反應會惡化燒傷)。
    • 氫氟酸:以局部鈣凝膠(1 安瓿葡萄糖酸鈣加入 100 g 潤滑凝膠)中和;症狀持續可考慮動脈內鈣輸注(10 mL 葡萄糖酸鈣稀釋於 80 mL 生理食鹽水,輸注超過 4 小時)及/或焦痂下注射稀釋(10%)葡萄糖酸鈣。
    • 酚 (phenol):以大量水沖洗,並以 30% 聚乙二醇或乙醇清潔。
  • SJS 與 TEN:脫屑性皮膚疾病,常轉送燒傷單位。以 TBSA 區分:SJS 小於百分之二十(常伴黏膜侵犯)、TEN 大於百分之四十;常於使用新藥(抗癲癇藥或 NSAID)後發生。美國合併發生率約每年 3800 例。診斷靠切片。類固醇與靜脈免疫球蛋白具爭議,多數燒傷文獻不支持。治療為支持性,標記為「困難氣道」,傷口偏好非黏附抗菌紗布(如 Acticoat)並用礦物油防剪切。

診斷與初步評估

  • 比照創傷病人,遵循 ATLS 與 ABLS 標準演算法,先評估氣道、呼吸、循環。
  • 氣道評估:吸入性損傷出現於約百分之十病人,但於最終死於燒傷者中佔百分之七十。注意顏面燒傷、聲音改變、碳質痰;疑慮時以鼻咽鏡或支氣管鏡直接觀察。氣道水腫可快速進展,必要時早期插管。
    • 一氧化碳 (CO) 中毒:約 10% 濃度開始頭痛,50% 至 70% 變得有毒。室內空氣半衰期 4 小時;給予 100% O₂ 可縮短至 30 至 90 分鐘,高壓氧(2.5 大氣壓加 100% O₂)縮短至 15 至 23 分鐘。
    • 氰化物中毒可由救護人員於現場以 Cyanokit 預防。

液體復甦

  • 淺層燒傷常需局部抗菌劑與皮質類固醇減輕發炎;無感染徵象不給抗生素。
  • 僅部分厚度與全層燒傷計入 TBSA。一個手掌大小代表 1% TBSA;另用 Lund & Browder 圖表與「九則 (rule of nines)」。
    • 成人九則:頭部與手臂各 9%;腿、軀幹前、軀幹後各 18%。
    • 兒童:頭頸 18%、軀幹前後各 18%、每臂 9%、每腿 14%(門診照護段另載兒童版:頭頸 18%、每下肢 15%、每上肢 10%、軀幹前後各 16%)。
  • 超過 20% TBSA 通常需靜脈液體復甦。Parkland 公式(4 mL × % TBSA × 體重 [kg])算最初 24 小時需求,使用損傷原始時間而非就診時間;一半於最初 8 小時給予、另一半於接下來 16 小時給予。建議乳酸林格氏液 (Lactated Ringer),維持液常用 5% 葡萄糖乳酸林格氏液。
  • 復甦以尿量為指標:成人目標 0.5 mL/kg/h、兒童 1 mL/kg/h。亦追蹤乳酸、鹼缺失、中心靜脈 O₂、pH 趨勢。大規模復甦可監測心輸出量。顏面大面積燒傷需眼科會診並保持眼球濕潤。

表 99-2:最初 24 小時內液體給予的 Parkland 公式。

傷口照護

  • 急性燒傷重建總概念為早期清創與植皮;所有水疱與無法存活組織就診時清創,之後開始更換敷料。建議使用抗菌敷料(敷料選擇見表 99-3)。
  • Silvadene(含銀乳膏):對革蘭氏陰性與陽性菌廣效,每日更換;磺胺過敏與眼周禁忌;副作用白血球低下需追蹤全血球計數。
  • Sulfamylon:用於軟骨區(鼻、耳),穿透性優於 Silvadene 但較痛;注意高氯性代謝性酸中毒;不涵蓋真菌,慢性使用可與兩性黴素混合避免黴菌感染;乳膏與 5% 溶液同等有效。
  • 硝酸銀 (silver nitrate):浸泡 0.5% 至 1% 濃度敷料每日塗抹 2 至 4 次,涵蓋真菌;可致低血鈉、染色皮膚與設備。以水(非生理食鹽水)活化。
  • Bacitracin(常用顏面)與 Xeroform(常用植皮供皮區)每日或隔日更換。
  • Acticoat:含銀薄片,每 5 天更換一次,奈米晶體顆粒減少感染、促進癒合;以水(非生理食鹽水)活化。
  • 傷口應每日檢查。

表 99-3:傷口敷料選項。

處置

  • 檢傷分類:初級與次級創傷檢查,注意氣道侵犯。嚴重氣道侵犯或大面積 TBSA(>20% 深層部分厚度或全層)建議早期插管;建立大口徑靜脈、動脈、中心靜脈與導尿管通路。
  • 門診照護:移除所有熱或束縛性物品(衣物、戒指、腰帶)並去汙。傷口保持清潔、每日清潔,可用清潔(非無菌)技術與溫自來水加溫和抗菌肥皂;浸泡黏附敷料減痛。若紅斑、腫脹、壓痛、淋巴管炎、異味或滲液應立即返診。顏面、耳、手、生殖器、足部傷口有功能與美觀重要性,宜早期專科評估。
  • 疫苗接種:部分厚度或全層燒傷皆給破傷風類毒素疫苗;高破傷風風險傷口(就診時燒傷超過 6 小時、免疫缺陷或土壤汙染)與極年幼兒童另給破傷風免疫球蛋白(破傷風類毒素不給 4 歲以下)。
  • 疼痛:多因素且常嚴重;排程麻醉性藥物為第一線,乙醯胺酚與 NSAID 次要。排程給藥優於按需給藥。更換敷料前 30 至 60 分鐘預先給藥;焦慮可加排程低劑量抗焦慮劑。家中無法控制應入院。
  • 感染:門診感染率百分之五,糖尿病病人升至百分之十一至十五;多於最初 7 至 10 天發展,正常菌叢(如葡萄球菌)為禍首,表現為蜂窩性組織炎,對第一代頭孢菌素反應佳。10 天後感染多為革蘭氏陰性桿菌,用環丙沙星 (ciprofloxacin) 經驗性涵蓋。不建議抗生素預防。每日測體溫,高於 38°C 須緊急評估;避免於河湖海與熱水浴缸游泳(綠膿桿菌風險)。
  • 搔癢:百分之九十病人於燒傷後第一個月經歷;百分之四十持續至少 2 年。危險因子:女性、年輕、植皮、隆起/厚瘢痕、乾燥皮膚。肥大細胞釋放組織胺;全層或植皮燒傷因去傳入易發展神經病變性慢性搔癢。治療三類:局部製劑、抗組織胺、神經病變藥物。保濕劑每日多次塗抹(頻率比產品類型更重要);抗組織胺(diphenhydramine、cetirizine、hydroxyzine,cetirizine 為選擇性 H1 阻斷劑較有效);慢性搔癢用 gabapentin 與 pregabalin。排程給藥效益較佳。
  • 瘢痕:肥厚性瘢痕為主要併發症,盛行率百分之三十二至七十二。危險因子:位置、深度、癒合時間、膚色。轉化生長因子-β 持續表現與其相關;正常傷口肌成纖維細胞凋亡於損傷後 12 天,肥厚性瘢痕則延至 19 至 30 個月。
    • 優化瘢痕 4 步驟:(1) 對 3 週內無法自癒者行傷口封閉;(2) 最初 6 個月避免日曬;(3) 加壓衣物最長達 1 年;(4) 保持瘢痕濕潤。
    • 關鍵病理因素為張力 (tension)。「瘢痕回春」釋放張力後缺損以全層或厚中厚植皮填補;亦可用 Z 形整形術 (Z-plasty,一般 60 度角)、V-Y 推進術,指蹼間隙用五瓣跳人。
    • 治療:手術操作、病灶內皮質類固醇注射、冷凍治療(限小瘢痕)、脂肪移植、雷射治療。585-nm 脈衝染料雷射 (pulsed-dye laser) 適合較年輕肥厚性瘢痕,一般需 2 至 6 次治療。分段光熱分解用 CO₂ 雷射(10,600 nm)剝離,重塑紊亂膠原而不過度表面熱損傷。

圖 99-5:九則 (Rule of nines) 與 Lund & Browder 圖表估計燒傷 TBSA 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