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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線性皮膚炎 (Actinic Dermatitis)

總論

  • 本章討論在暴露部位出現皮膚炎的病況,包括慢性光線性皮膚炎 (chronic actinic dermatitis)、光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 (photo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)、藥物誘發的光敏感性 (drug-induced photosensitivity),以及其他皮膚炎的光加重 (photoaggravation)(異位性濕疹、脂漏性皮膚炎、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)。
  • 臨床評估常不足以區分真正的光敏感性(如 CAD)與另一種皮膚炎的光加重,光試驗 (phototesting) 對確診常為必要,對處置有重要意涵。

慢性光線性皮膚炎 (Chronic Actinic Dermatitis, CAD)

定義與重點

  • 罕見、後天性、持續性的暴露部位濕疹性皮疹,有時具偽淋巴瘤樣(reticuloid,網狀細胞樣)特徵。
  • 舊有/變異名詞:持續性光反應 (persistent light reaction)、光線性網狀細胞增多症 (actinic reticuloid)、光敏感性濕疹 (photosensitive eczema)、光敏感性皮膚炎 (photosensitivity dermatitis)。
  • 典型侵犯較年長男性,但在女性與較年輕者(含兒童)日益受到認識。
  • 通常涉及嚴重的紫外線 B (ultraviolet B, UVB) 敏感性,常也涉及紫外線 A (ultraviolet A, UVA),有時涉及可見光敏感性。

流行病學

  • 發生於全世界;在膚色較深的光型 (darker-skin phototypes) 者中可能較常見,黑色素 (melanin) 可能扮演某種角色;白化症 (albinism) 患者尚未被報告過
  • 因確診常需光試驗,部分病人可能被誤標為光加重性異位性濕疹。

病因與致病機轉

  • 很可能是針對內源性光誘導表皮抗原的遲發型過敏反應 (delayed-type hypersensitivity reaction),類似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。
  • 病人常同時對空氣傳播及無所不在的過敏原有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,常見如菊科 (Compositae family) 植物的倍半萜內酯 (sesquiterpene lactones) 與防曬乳 (sunscreens)。
  • 無接觸過敏原時,相關新型抗原為輻射直接誘導或繼發性氧化代謝間接形成(白蛋白 albumin 可經組胺酸基團光氧化在體外變得具抗原性)。
  • 無遺傳易感性證據。紫外線發色團 (chromophore) 在部分病人與曬傷相同(即 DNA),但少數僅對 UVA 反應、極少數僅對可見光反應。

臨床特徵

  • 病史:可於正常皮膚重新發生,或在既有內源性濕疹(異位性/脂漏性)、光過敏性/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、罕見 PLE/PMLE 病人發生。夏季較嚴重,陽光暴露後數分鐘至數小時內出現搔癢融合性紅斑性皮疹。
  • 皮膚病灶:濕疹性、斑片狀或融合性,急性/亞急性/慢性(圖 95-1、95-2);嚴重時苔癬化 (lichenification) 常見。慣常暴露區最常受影響,衣物界線處有明顯截斷;保留 (sparing) 部位包括深層皮膚皺褶、上眼瞼、指縫、耳垂後方。嚴重時可有掌蹠濕疹、紅皮症 (erythroderma)、色素變化(有時類似白斑)。

實驗室檢查

  • 組織學:表皮海綿狀水腫 (epidermal spongiosis)、棘層肥厚 (acanthosis),上真皮血管周圍淋巴球浸潤。無法單以組織病理診斷;嚴重 CAD 可能類似皮膚 T 細胞淋巴瘤 (cutaneous T-cell lymphoma, CTCL)(Pautrier 樣微膿瘍、表皮趨向性浸潤)。T 細胞受體克隆性也可見於良性皮膚病,故辨識出克隆也無法完全排除 CAD。
  • 血液檢查:評估狼瘡自體抗體排除皮膚紅斑性狼瘡;嚴重/紅皮性 CAD 可見大量循環 CD8+ 塞扎里細胞 (Sézary cells);視情況評估 HIV;免疫球蛋白 E (immunoglobulin E) 可能升高且與疾病嚴重度相關。
  • 光試驗 (phototesting):對診斷至關重要。幾乎都可見低紅斑閾值 (low erythemal thresholds) 及濕疹性/偽淋巴瘤樣反應(UVB,常合併 UVA 與可見光)。少數僅對 UVA、更少數僅對可見光反應(此時須考慮藥物光敏感性)。應在背部未受侵犯皮膚進行,前幾天勿用局部/全身類固醇以免偽陰性。
  • 貼布與光貼布試驗:辨識接觸敏感性(如菊科油樹脂、松香 colophony、甲基異噻唑啉酮 methylisothiazolinone),其可單獨類似 CAD 或與之並存。

鑑別診斷(見表 95-1)

  • 光加重性異位性或脂漏性濕疹、藥物或化學物質光敏感性、皮膚 T 細胞淋巴瘤、濕疹化的光線性癢疹、光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、光加重性空氣傳播接觸性過敏性皮膚炎。

併發症與病程預後

  • 與 CTCL 的並存程度未超過偶然預期;CAD 多會逐漸消退、惡性腫瘤無增高、預期壽命正常。但 CTCL 本身極少可能以 CAD 樣嚴重光敏感性表現,懷疑時須仔細排除。
  • 預後:一旦確立常持續多年才逐漸消退。預後較差的預測因子:特別嚴重的光試驗敏感性、數種完全不同的接觸過敏原(研究中年輕年齡與女性亦相關,但可能因當時較少被診斷而有偏差)。

治療

  • 嚴格避免 UVR 與加重的接觸過敏原,規律塗抹高防護係數寬光譜局部防曬乳(依個別病人牽涉波長指引)。
  • 強效局部皮質類固醇(如 clobetasol propionate 0.05%)常為必需;惡化時偶用口服類固醇。
  • 難治者:局部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 (calcineurin inhibitors)——tacrolimus 與 pimecrolimus
  • 難治性 CAD 口服免疫抑制:
    • Azathioprine 1.5 至 2.5 mg/kg/day,數月內緩解,之後減量或冬季停藥。
    • Methotrexate(尤其 CAD 發生於異位性濕疹背景時)。
    • Cyclosporine 3.5 至 5 mg/kg/day 迅速見效但不良反應較多,非好的長期治療。
    • Mycophenolate mofetil 較少使用。
  • 補骨脂素 (psoralen) 加 UVA 治療也可能有效,初期常搭配口服與局部皮質類固醇以減少惡化。

預防

  • 節制戶外活動(尤其與植物過敏原相關,如園藝);已發病者須嚴格避免 UVR,並注意螢光燈(含緊湊型省電燈)也是 UVA 與 UVB 來源。

光加重性皮膚炎 (Photoexacerbated Dermatitis)

  • 數種非 UVR 引起的皮膚病可因其惡化(表 95-2,如痤瘡、異位性/脂漏性濕疹、紅斑性狼瘡、皮肌炎、乾癬等);機轉甚少被研究。多數病人這些病況反隨陽光改善,僅一小部分加重。光加重時皮疹常先在基礎疾病好發部位惡化(圖 95-3)。
  • 治療:降低陽光暴露、合適衣物防護、高防護係數寬光譜防曬乳、謹慎治療潛在疾病。不足時光照治療常有幫助(如脂漏性/異位性濕疹、乾癬);皮膚紅斑性狼瘡或皮肌炎禁用光照治療(有加重全身疾病風險)。光加重性痤瘡常需口服 isotretinoin。

對暴露部位皮膚病病人的處置方法

  • 異常光敏感性三種表現:偶發性皮疹、持續性皮疹(圖 95-4)、罕見紅皮症。仔細病史採集至關重要(發病年齡、性別、家族史、職業、休閒、用藥;病灶分布、季節、暴露時間、窗玻璃透光效應牽涉 UVA/可見光等)。
  • 依年齡性別傾向:年輕女性→PLE/PMLE;女性/女孩→光線性癢疹;兒童→種痘樣水疱病 (HV)、著色性乾皮症 (xeroderma pigmentosum)、紅血球生成性原紫質症;老年男性或有濕疹史的較年輕者→CAD。
  • 時間線索:數分鐘出現、2 小時內緩解→日光性蕁麻疹或藥物(如 amiodarone);20 分鐘至數小時發病、數天消退→PLE/PMLE、HV、原紫質症、皮膚紅斑性狼瘡、其他光加重性皮膚病或藥物光敏感性(如 thiazides)。
  • 分布:好發於前額、鼻、上頰、下巴尖、耳廓邊緣、頸後與兩側、上胸、手足背、四肢伸側;上眼瞼、指縫、皮膚皺褶、鼻下、耳垂後等常保留(除非合併空氣傳播性接觸性皮膚炎)。
  • 實驗室研究:抗核抗體 (antinuclear antibody) 與可萃取核抗體組合;血/尿/糞紫質 (porphyrins);切片(PMLE、HV、CAD 具特徵性,但除 HV 外少完全診斷性);單色儀光試驗可誘發 CAD/日光性蕁麻疹皮疹並辨識作用光譜(見表 95-3);濕疹性光敏感性須貼布與光貼布試驗。

特發性光皮膚病常見單色光試驗反應(表 95-3)

疾病作用光譜 (Action Spectrum)異常發現頻率
多形性光疹 (PLE)UVA 較 UVB 更常見僅有時
光線性癢疹 (Actinic prurigo)UVA 較 UVB 更常見僅有時
種痘樣水疱病 (HV)較常為 UVA僅有時
慢性光線性皮膚炎 (CAD)UVB ± UVA ± 可見光幾乎總是
日光性蕁麻疹 (Solar urticaria)UVB、UVA 或可見光,或組合通常
著色性乾皮症 (Xeroderma pigmentosum)UVB通常
光加重性皮膚病UVB、UVA 或組合罕見

光試驗 (Phototesting)

  • 為光皮膚病首選檢查,但許多中心無法取得,有指徵時應轉介。分兩類:(a) 單色儀光試驗(最好用氙弧照射單色儀 xenon arc irradiation monochromator)於上背部辨識作用光譜並誘發皮疹;(b) 寬光譜光源光激發 (photoprovocation)(常用日光模擬器 solar simulator)。次級替代為金屬鹵化物或螢光光源。
  • 光試驗前數天應盡量停用強效局部與全身類固醇以防偽陰性;廣泛性疾病可能偽陽性(光加重被誤認為真正光敏感性)。應以標準化序列劑量(常為幾何級數)與波長進行,並保護病人與檢查者的皮膚與眼睛。

光貼布試驗 (Photopatch Testing)

  • 用以辨識光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(亦可協助辨識光毒性製劑),詳見第 97 章。將測試物質(常為防曬乳、局部非類固醇/抗發炎製劑)一式兩份塗抹正常皮膚 24 至 48 小時,一組以寬光譜 UVA(常為螢光 UVA 燈 5 J/cm²)照射,於 24 與 48 小時判讀。
  • 嚴重光敏感性(如 CAD)時應先測 UVA 最小紅斑劑量 (minimal erythema dose);若極低可能須降低劑量或排除照射。照射部位強陽性而對照部位無反應即確認光過敏;所有照射部位皆陽性提示潛在廣泛性 UVA 光敏感性。

圖 95-1:慢性光線性皮膚炎——顏面的浸潤性濕疹性皮疹。

圖 95-2:慢性光線性皮膚炎——A、B 為顏面與頸部嚴重紫外線與光誘導性濕疹;C、D 為低劑量補骨脂素加紫外線 A (PUVA) 照射數週後完全緩解(初期搭配高劑量口服類固醇覆蓋)。

表 95-3:特發性、可能為免疫性的光皮膚病中常見的單色光試驗反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