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糟 (Rosacea) 精華筆記
定義與流行病學
- 酒糟 (rosacea) 是常見的慢性發炎性皮膚疾病,幾乎只侵犯顏面中央皮膚;字源希臘文「玫瑰樣」,描述反覆潮紅。
- acne rosacea 與 adult acne 這兩個名詞已不再使用(病理生理不同)。
- 全球估計逾 2000 萬人罹患。盛行率約 2%–18%(塞爾特族群最高);女性多於男性(3:1),女性發病早約十年(女 35–45 歲、男 45–55 歲)。
- 常被誤解為酗酒或「說謊」的病而遭污名化;對自尊與生活品質有顯著負面衝擊。
臨床表現
- 多為對稱性,侵犯顏面中央、鼻、下巴、雙頰中央與眉間 (glabella);前額(禿頭男性)、頸、胸偶爾受累。
- 所有可能徵象/症狀:潮紅 (flushing)、暫時性紅斑、持續性紅斑、毛細血管擴張 (telangiectasia)、丘疹、膿疱、贅瘤 (phymata)、水腫、疼痛、刺痛或灼熱,及(極罕見)搔癢。
- 無粉刺 (comedones)——藉此與痤瘡 (acne)、Favre-Racouchot 病區別。
- 病程多呈「漸強 (crescendo)」:觸發因子後潮紅增加,遲早發展為持續性紅斑±毛細血管擴張。
- 持續性紅斑 (persistent erythema):持續至少 3 個月的紅斑,深度由粉紅紅至深酒紅色,以顏面中央為主。

圖 79-1:酒糟病人的持續性紅斑(A 對稱;B 因觸發因子而呈不對稱)。
- 贅瘤 (phymata):鼻 (rhinophyma)、下巴 (gnathophyma)、前額 (metophyma)、眼瞼 (blepharophyma) 組織持續性堅實、無痛、非凹陷性腫脹,少在 40 歲前出現。鼻贅瘤男性約為女性的 20 倍,初期表現為擴張張開狀毛囊,呈「橘皮」外觀;擠壓出皮脂、角質細胞、細菌與蠕形蟎 (Demodex folliculorum) 組成的白色糊狀物。

圖 79-2:酒糟病人的各型贅瘤(鼻、頦、額、瞼贅瘤)。
- 潮紅與暫時性紅斑:潮紅為顏面中央的病理生理性神經血管過程,因神經肽釋放而持續超過 5 至 10 分鐘;常連結典型觸發因子(熱、紅酒、niacin、局部糖皮質素、更年期)。暫時性紅斑 (transient erythema) 持續超過 5 分鐘,可達數週至數月但不超過 3 個月。
- 臉紅 (blushing) 非酒糟特徵:幾乎只由情緒誘發、位於非典型部位、可見「蒼白島 (pale islands)」。
- 毛細血管擴張:皮膚/黏膜上永久可見的擴張血管,被歸為酒糟原發性特徵。
- 丘疹與膿疱:多為小型、低度疼痛、圓頂狀、紅色、多發;顏面中央分布、缺粉刺與鱗屑。罕見於 4 至 8 週後自發消退且不留疤;隨觸發因子時好時壞。
- 眼型酒糟 (ocular rosacea):發生於 25% 酒糟病人、丘疹膿疱病人達 50%;若不治療有失明風險。典型「異物感」、灼熱、刺痛、砂礫感,眼瞼緣發紅腫脹結痂。

圖 79-5:眼型酒糟可侵犯眼睛多個區室,建議轉介眼科並多需全身性治療。
罕見亞型
- 狼瘡樣/肉芽腫性酒糟:慢性、治療抗性、0.2–0.3 cm 毛囊性棕紅丘疹,可成肉芽腫性斑塊/結節。
- 聚合性酒糟 (rosacea conglobate):罕見重型,類似聚合性痤瘡,有出血性結節性膿腫。
- 暴發性酒糟 (rosacea fulminans):好發後青春期(20–30 歲)女性尤其孕婦;丘疹膿疱與融合紫色結節、膿腫與瘻管;全身症狀通常缺如,受控後不復發。
- 鹵素酒糟:攝入碘化物或溴化物引起;消除暴露後 4 至 6 週內改善。
- 類固醇酒糟:長期局部皮質類固醇後加重,膚色變火紅/銅紅伴毛細血管擴張網。
- 革蘭氏陰性酒糟:長期抗生素篩選出革蘭氏陰性病原;紅斑上微小黃色膿疱。
- 持續性水腫/莫爾比昂病 (Morbihan disease):顏面尾側半部堅硬非凹陷性腫脹伴紅斑,傾向慢性。
致病機轉
- 遺傳易感性+觸發因子,活化失調的神經血管、先天性與後天性免疫系統;機轉仍所知甚少。
- 遺傳:GST 基因無效突變多型性(氧化壓力)、BTNL2 與 HLA-DRA 之 SNPs、NOD2/CARD15、TACR3 多型性。
- 共病:GI 發炎性疾病(克隆氏症、潰瘍性結腸炎、乳糜瀉、SIBO)、代謝疾病(糖尿病、高血壓、血脂異常、冠狀動脈疾病)、神經/神經退化疾病(阿茲海默、帕金森、偏頭痛、憂鬱、焦慮)。
- 觸發因子經 TRP 離子通道(TRPV1、TRPA1、TRPV4)、TLR-2、NALP3 等途徑活化感覺神經,釋放 P 物質、PACAP、CGRP 等神經肽,誘導神經源性發炎(血管擴張=潮紅/紅斑、血漿外滲=水腫)。
- 免疫:皮膚屏障功能障礙(TEWL↑、pH↑)→ 激肽釋放酶 (KLK-5) ↑ → 活化抗菌肽 LL-37、PAR-2;TLR-2 上調並活化 NLRP3 發炎體釋放 IL-1β;維生素 D 增強 TLR-2/KLK-5 表現。後天性免疫以 CD4+ TH1(IFN-γ、TNF)與 TH17(IL-17A、IL-22)為主,TH17 誘導 VEGF 促血管新生。

表 79-1:常見的酒糟觸發因子及其活化途徑(日曬、情緒壓力、炎熱天氣等)。
診斷
- 以**臨床特徵+詳細病史(含觸發因子、家族史)**為主導;無診斷標記或實驗室檢查;組織病理早期常非特異,切片主要用於排除鑑別診斷。
- 兩套分類系統:2002 年四亞型(紅斑毛細血管擴張型、丘疹膿疱型、贅瘤型、眼型),分輕/中/重度;2016–2017 年改以診斷性 (diagnostic)、主要 (major)、次要 (secondary) 特徵分類。
- 專家共識:贅瘤變化為單獨診斷徵象;持續性顏面中央紅斑伴觸發因子週期性強化為最低診斷徵象;潮紅、毛細血管擴張、發炎性丘疹/膿疱為主要特徵但不具診斷性。顏面中央位置為診斷必要。

表 79-3:酒糟的診斷性、主要與次要特徵(2016–2017 分類)。
- 主要鑑別診斷:脂漏性皮膚炎、尋常性痤瘡、慢性盤狀紅斑性狼瘡、結節病、多形性日光疹、丹毒。
治療(管理)
- 治療前評定特徵與嚴重度;避免觸發因子與治療同等重要。
- 一般皮膚護理:避觸發因子、用 SPF 30+ 防曬乳、乾性皮膚頻繁保濕、油性鼻用乾燥型清潔劑、全臉溫和清潔、霧面綠色調粉底遮紅、避免摩擦臉部。
依特徵之治療
- 持續性紅斑:經核准局部 brimonidine 凝膠 (1%) 與 oxymetazoline 乳膏 (1%);β 阻斷劑如 carvedilol 可仿單標示外使用並應漸減;可用 IPL 與雷射(有疼痛者需先預治療)。伴疼痛時用 lidocaine 凝膠(最高 4%)、polidocanol 乳膏,或全身性 ibuprofen、amitriptyline、gabapentin、pregabalin。
- 潮紅與暫時性紅斑:雷射治療;局部腎上腺素受體調節劑(brimonidine、oxymetazoline)仿單標示外使用;避免觸發因子;局部 lidocaine (4%) 可能有幫助。
- 毛細血管擴張:只能以雷射或 0.5% 至 1.0% aethoxysclerol 注射治療;避免類固醇與日曬。
- 丘疹與膿疱:輕中度對局部治療反應佳——ivermectin (1%)、metronidazole (0.75%–1%)、azelaic acid (15%)、sodium sulfacetamide 與硫磺;仿單標示外局部 erythromycin (2%)、tretinoin/isotretinoin、clindamycin、permethrin。合併治療消退更快更持久(緩釋型 doxycycline+局部 ivermectin)。仿單標示外全身性:oxytetracycline 500 mg 每日兩次、doxycycline 100 mg 每日兩次、minocycline 50 mg/day、erythromycin 500 mg 每日兩次。嚴重/抗性病例用全身性 metronidazole、clarithromycin、azithromycin。3 或 4 個月後視改善漸減全身治療。
- 贅瘤:低劑量 isotretinoin(抑皮脂腺+抗發炎)於早期與已確立病灶皆有益;罕用 dapsone;手術選項見物理治療。
- 顏面淋巴水腫(莫爾比昂病):無標準治療;口服 isotretinoin、dapsone、hydroxychloroquine、minocycline、doxycycline–prednisolone 合併,結果不一。
- 眼型酒糟:多學科(眼科+皮膚科);眼瞼衛生(溫敷、瞼板腺擠壓、稀釋嬰兒洗髮精擦洗、潤滑滴劑)、人工淚液,嚴重者接續局部與全身性治療;中重度應及時眼科會診。
- 維持治療優於突然停藥。
物理與手術治療
- 光與雷射治療及手術為症狀導向治療的重要補充;因多特徵共存常需多模態治療。
- 紅斑/毛細血管擴張:脈衝染料雷射 (PDL, 585–595 nm)、PTP 雷射 (532 nm)、Nd:YAG、IPL,作用於血紅素吸收波長。近期 Cochrane 回顧:PDL 優於 Nd:YAG,與 IPL 相當。
- 贅瘤手術:手術刀切除、皮膚磨削術、電手術、CO₂ 或 Er:YAG 雷射;CO₂ 雷射出血風險相對低。

表 79-18:酒糟治療中的物理性介入(雷射、光療法、手術介入)。
預後/病程
- 酒糟為慢性復發性疾病,因觸發因子而時好時壞 (waxes and wanes),強調維持治療與漸減策略的價值。
- 贅瘤典型上不自發消退;丘疹膿疱罕見自發消退(4 至 8 週)且不留疤。眼型酒糟若不治療有失明風險。鼻贅瘤受累皮膚之基底細胞癌與鱗狀細胞癌發生率據報較高,但尚未明確證實。